经典话剧《茶馆》在首都剧场再度上演 “老裕泰”兔年新春开张座无虚席******
本报记者 李俐
昨晚,北京人艺看家大戏《茶馆》在首都剧场开启新一轮演出,“老裕泰”茶馆在兔年新春再度呈现座无虚席的热闹盛况。在开年大戏《正红旗下》圆满完成首轮演出后,同样出自老舍之手的《茶馆》紧接着上演,不仅让节后的演出市场再度升温,也让观众再次体会到人艺经典的舞台号召力。
演出阵容超强
以庚子事变为叙事核心,话剧《正红旗下》将晚清的京城图景进行了一次翔实的舞台呈现,而《茶馆》则以同一时期的戊戌变法为开端,对清末至民国年间的京城众生进行了一次跨越数十年的描摹。“在《正红旗下》后,接着看《茶馆》,相信这样的安排会给观众一份惊喜。”北京人艺院长冯远征表示。
作为中国话剧舞台上里程碑式的作品,《茶馆》的经典地位毋庸置疑。老舍先生的剧本,焦菊隐、夏淳作为导演的创造,林兆华、杨立新担任复排艺术指导的继承,一代代表演艺术家对角色的塑造,共同成就了这部舞台经典。几十年来,《茶馆》在北京人艺的舞台上,如同一种精神,被坚守和传承;也如同一种仪式,伴随一代代观众和演员,连接起舞台上下。
经过了去年《茶馆》院庆纪念场的演出,线上线下观众共同见证了这部作品的演出盛况。今年归来,这一轮演出仍聚集了包括梁冠华、濮存昕、杨立新、何冰、吴刚、冯远征等在内的超强阵容,对观众而言,无疑又是一次观看人艺舞台中坚力量集体表演的戏剧盛宴。刚一开票,九场演出票就全部“秒空”,足见这部经典在观众心目中始终不变的吸引力。
打磨从未停止
本轮演出的排练首日正值春节,排练厅里一片节日团聚的气氛,大家互相拜个年,道几句家常话,将生活气息从台下延续到台上。二十余年的舞台沉淀,让这些角色在这代演员身上生长,而几十年的舞台配合,也让他们之间形成了不用言说的默契,正是这种默契,让舞台群像塑造得丝丝入扣。
此轮首演开启了《茶馆》第726场的演出。但作为经典,这部作品依旧没有停止打磨。无论是演员对角色背景的不断丰富,还是新演员进入剧组后,新老演员间的再次融合,都让这部作品的排练和演出再次碰撞出新的火花。
大幕拉开,观众首先看到的是茶馆中生动鲜活的一片景象。为了演好这被曹禺先生誉为“古今中外剧作中罕见的第一幕”,此轮排练中,执行复排艺术指导杨立新仍然反复要求演员去做好人物设定和场景训练,扎扎实实地演好每一个细节,即便是舞台上转瞬间的一举一动也要体现舞台真实。
传承不走样
“这是我演的第365场,还是356场,我得翻翻我的‘账本’。”从当初小心谨慎到现在越来越自信,饰演掌柜王利发的梁冠华已经陪伴这个角色走过了20多年。但他表示:“每次演出都有新鲜感,每一次讲出那些台词还是会心潮澎湃,因为老舍先生的剧本写得太好了,那些台词和历史、现实都结合得非常紧密,让我佩服他对社会发展的总结和预见。也正因为他写的是真实的人,所以才感人。”
“这些角色已经长在我们身上了,大家默契到了不用更多交流。”冯远征透露,尽管演员们已经对剧本再熟悉不过,但每一次排练仍很认真。他对自己的表演始终有要求,那就是“这一版《茶馆》在我们手里不能走样,精髓不能丢”。
“观众买票的理由首先是老舍先生,是文学滋养这个剧院,这个品质我们需要继承。”濮存昕希望,剧院的年轻演员能尽快成长起来,向老一辈表演艺术家的艺术标准看齐,不断提高品质,把这部经典延续下去。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